《别名格蕾丝》的主角格蕾丝·马克斯是一位贫穷、年轻的爱尔兰移民,在上加拿大地区当家庭女佣。1843年,她和马厩工人詹姆斯·麦克德莫特被控残忍谋杀雇主托马斯·金尼尔和管家南希·蒙哥马利。詹姆斯被判处绞刑,而格蕾丝则被判处终身监禁。在这桩耸人听闻的双重谋杀案中,格蕾丝扮演的角色使她成为19世纪40年代加拿大最令人费解、最恶名昭著的女性,她在狱中服刑30年,最终无罪释放。人们对她的定罪争议纷纷,格蕾丝究竟是谋杀的参与者还是对此不知情,引发了激烈的争论。。电影讲述从学校肄业的“我(林夕)”因为一次群架事件,和朋友“健叔”从上海逃到了一个城镇。健叔是高我一年级的同学,我们住在长江旅馆里,整日在这个城市里闲晃。后来我们认识了新朋友王超,从此,王超和他的桑塔纳就和我们混在了一起。故事将青年人的无奈、茫然、彷徨与尴尬表现的淋漓尽致,就好像一直在寻找着一条路,然而最后发现路就在脚下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