帕特森是一个住在新泽西州帕特森的大巴司机——是的,他和这个城市共享着同一个名字。每天,他都重复着一样简单的日常:他开着一样的路线,通过挡风玻璃观察着城市,听乘客对话的碎片萦绕耳边。他每天在笔记本上写诗,遛他的英国斗牛犬马文,他永远在同一个酒吧歇脚,喝同样的一款啤酒。相比之下,她的妻子劳拉的世界每天都在变化——她几乎每天都有新的计划。帕特森与劳拉彼此相爱。他支持她的新志向,而她也爱护着他作诗的天赋。这部电影冷静地观察着日常生活的成功与失败,这些在帕特森的诗句中默默流露……。弗朗索瓦(格利高里·派克 Gregory Peck 饰)是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,同时也是一名年轻的传教士。在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驱使之下,他千里迢迢只身一人来到了中国,决定在这片陌生的国土上播撒基督教的种子。然而,这过程比他想象的要艰难的多,面对一群语言不通,完全没有接受过基督教文化洗礼的中国人,弗朗索瓦感到力不从心。 然而,他并没有就此放弃,在贫穷,疾病和敌意之中,他一次又一次的跌倒,一次又一次的重新爬起来,终于,在数年之后,弗朗索瓦身后有了一群追随他的信徒,他凭借着自己的坚持和努力,终于在中国的大地上为基督教开拓出了一片处女地。。